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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开展对本地桶装水企业的督查工作

来自:www.pcshuitong.cn 发布时间:2022年12月16日 点击量:1512

1 方法

本次督导检查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, 共抽查了6 个区县的18 户桶装水生产企业的材料库, 源水处理间, 更衣室, 二次更衣室, 灌装间, 容器洗消间, 包装间, 成品库, 化验室等生产布局和桶装水销售点卫生状况, 并将2001~ 2002 年督导结果做如下对照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图1对18 户桶装水企业检查统计

2 结果

2.1 满足生产工艺和卫生要求的设施 按照天津市桶装水卫生要求 , 生产企业厂房必须满足生产工艺和卫生要求, 应设有独立的材料库, 源水处理间, 更衣室, 二次更衣室, 灌装间,纯净水桶消毒, 包装间, 成品库, 化验室等, 在检查的18 户企业中, 2001 年能满足上述条件的只有10 户, 2002 年共有16 户能达到上述要求。

2.2 灌装间符合要求情况 为保证产品质量, 防止人为的污染, 按照5天津市桶装水卫生要求和现场监督要点, 桶装水生产企业灌装间必须封闭且采用机械灌装, 从检查情况来看, 均能到达上述要求, 有效的保证了产品质量;

2.3 企业接受培训及合理布局情况 在检查的18 户企业中有16 户企业经过市监督所统一培训, 占检查户数的81.9%, 有6 户企业按卫生要求进行了新、改、扩建, 扩大了生产车间面积, 使生产布局更加合理;

2.4 企业中检验室的设立 在检查的18 户企业中, 2001 年只有5 家企业设立了检验室, 2002 年设立检验室的企业有10 户, 自检比例明显提高。

3 存在的主要卫生问题

按照天津市桶装水卫生要求 , 企业应设立检验室, 对每批成品进行检验, 限于生产条件, 目前仍有部分生产企业未设立检验室; 在督导检查中发现一部分企业由于忙于生产, 而出现产品直接落地存放的情况, 说明了部分企业仍需加强卫生意识, 提高卫生管理水平。 桶装水销售点缺乏有效的卫生管理, 存放成品水的库房不专一, 部分库房达不到卫生要求, 部分送水工未体检培训上岗, 缺乏相关卫生知识, 桶装水存放直接落地, 部分成品水未能提供合格检验报告, 以及售后服务不到位等问题。

4 今后管理对策

对新、改、扩建和新办证的生产企业要按照GB 148815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 和5瓶装饮用纯净水卫生导则进行严格审查验收, 合格后方可发放卫生许可证, 对经整改仍达不到卫生要求的企业应坚决予以取缔。 在全市范围内进一步加强对桶装水生产企业和销售点的卫生监督, 加大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力度, 规范市场经济秩序。 在今后的督导监督中, 桶装水重点工作要贯彻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精神, 进一步提高桶装水生产企业的整体水平, 规范桶装水市场, 使我市桶装水卫生管理水平更上新台阶。 在桶装水生产企业贯彻卫生部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的基础上, 尝试在有条件的企业中开展危害因素分析关键控制点( HACCP) 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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