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九成桶装水企业无证经营,工艺简单,设备简陋

来自:www.pcshuitong.cn 发布时间:2022年12月31日 点击量:1640

2022年8月26日,在国家质检总局的统一部署下,山东开展了桶装水企业的质检行动,取得了显著成效,据了解,这次活动是以无证生产桶装饮用水的生产企业及散落在城镇社区、城乡结合部和村镇的小企业、小作坊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,对1118 家桶装水生产企业的桶装原料水的来源、纯净水桶的质量以及产品包装标识进行了重点检查,对用自来水、井水、江河水等直接灌装或简单处理灌装饮用水的,使用废旧塑料、医用废弃塑料等劣质原料制成水桶的,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、厂址以及利用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重点查处,立案查处生产企业159 家,查处黑窝点10 家;查处伪造或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及利用产品标识进行质量欺诈的行为6 起,其他违法行为94 起;查获不合格饮用水37451 桶,查获不合格饮用水桶1065 个,产品涉案金额34.4454 万元。

从检查的情况看,山东省桶装饮用水行业主要存在以下问题:一是获证企业数量少。山东省现有桶装饮用水生产企业上千家,获证企业仅有1/10 。其原因除了部分企业对市场准入制度认识不够外,企业的基础设施落后、技术检验能力薄弱也是制约申证的重要因素。特别是一些投资仅一二十万元的小厂,虽然营业执照、卫生许可证齐全,但生产条件达不到取证规范要求,不具备自行检验能力,产品大多不经检验出厂,很容易发生质量问题。二是一些工艺简单、设备简陋的生产加工窝点流动性大、隐蔽性强,经常采取“打游击”的方式逃避检查。检查中发现的一些小企业,多为季节性、区域性生产,致使设备维修、保养不及时,直接影响到产品质量,同时也给日常监管造成一定的困难。三是一部分企业管理制度不健全,生产企业多数规模较小,人员少,没有形成规范的管理制度和卫生制度。四是部分企业产品标识标注不规范,容易对消费者造成误导。五是个别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进行生产销售。

检查中,执法人员一方面依法查处企业违法行为,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生产企业,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给予了规范、整顿、取缔和曝光。对发现的即无卫生许可证又无工商营业执照的黑窝点,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并建议取缔。另一方面,坚持做好市场准入宣传,督促有条件的企业及时申领生产许可证。为已获证及正在申报办理许可证的瓶、纯净水桶、装饮用水企业,实施定期督察服务制度,积很提供各项服务工作,确保企业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。

临沂市质量技监局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,与企业签订了质量保证书和安全承诺书,要求企业严格实施原料验收、卫生管理等制度。执法人员还结合饮用水取证条件要求,为企业的厂区规划、卫生要求、制度建立、产品检验及包装物材质证明、清洗消毒、生产过程控制等提供现场技术服务,提高了企业的质量管理水平和质量控制能力。

山东省质量技监局表示,下一步将结合生产许可证发放和“食品质量安全整治百千万行动”工作,做到监督与服务并举,积很帮助企业改进生产必备条件,提高技术检测水平、改善生产卫生环境,取得合法资格,依法进行生产销售。帮助一批产品质量好、生产活动规范、管理严格的认证企业的产品占领市场,同时淘汰一批产品质量差、不具备获得生产许可证条件的企业。另一方面,将发挥部门整体合力,加大执法部门之间的沟通力度,加强监管巡查频次,持续开展桶装饮用水专项打假活动,确保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,无证生产行为及时被报告取缔,使山东省桶装饮用水市场规范、健康、有序发展,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满意的消费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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